本報訊(記者 秋凌)長達8年的維生素C反壟斷案傳來最新進展。當地時間11月26日,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做出裁決,判定中國華北製藥集團(下稱“華藥集團”)下屬河北維爾康製藥有限公司(下稱“維爾康”)在美國維C反壟斷案中敗訴,賠償1.53億美元,摺合人民幣約9.34億元。對此,華北製藥昨日發佈公告,稱該審判結果僅為一審,並非最終裁決,且公司已決定向美國聯邦第二巡迴法院提起上訴。目前維爾康公司的生產、經營正常。
  這場中美之間的VC反壟斷案由來已久。2004年初美國多個聯邦和州的集體民事訴訟控告中國的維生素C生產企業合謀定價。被告企業包括華北製藥集團的維爾康製藥、石家莊製藥集團的維生藥業、江山製藥以及東北製藥。這是我國企業遭遇的第一例反壟斷訴訟。
  其實在本案中,原告訴中方所謂的定價及限產行為,事實上是由於當時中國正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渡期,為了維持一個健康的維生素C行業,防止企業因不適應出口政策的劇烈變化,造成在出口領域出現價格上扭曲貿易的惡性競爭,中國政府進行的一種監管。基於此,中國商務部在本案審理期間多次向美國法院提交正式聲明,明確告知美國法院,被告實施的行為是根據中國政府的期許和要求做出的,因此這些行為實際上是由中國法律強制的。
  然而,美國法院陪審團並沒有接納。今年3月,江山製藥、東北製藥、石藥維生藥業迫於訴訟壓力和自身利益,在庭審陪審團裁決前先後與原告達成和解,並支付和解賠償金,而華藥下屬的子公司維爾康被判賠1.62億美元。
  隨後,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就此案曾公開表態稱,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在“維生素C反壟斷案”中對中國企業的審理結果是不公正和不恰當的,美國法院基於中國企業在中國的合法行為而對其處以巨額的懲罰性賠償,是完全不合適的。華藥集團也表示美國法院陪審團的裁決是有悖事實的非公正的判決,隨後啟動了上訴程序。
  當地時間11月26日,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做出裁決,判定中國華北製藥集團(下稱“華藥集團”)下屬河北維爾康製藥有限公司(下稱“維爾康”)在美國維C反壟斷案中敗訴,賠償1.53億美元,摺合人民幣約9.34億元。
  昨日17時許,華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就維爾康涉訴事宜進展發佈公告:“12月2日,華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下屬子公司河北維爾康製藥有限公司的口頭通知,稱該公司已得到聘請的美國律師的電話通知,該公司在美國涉及維生素C反壟斷訴訟的紐約東區聯邦法院裁決維持了陪審團的決定,並同意了原告針對中國所有被告不得再行壟斷行為的禁令申請。
  維爾康公司已經決定向美國聯邦第二巡迴法院提起上訴。相關媒體刊登的《美對華8年維C反壟斷終審華藥被判9億天價賠款》一文,‘終審敗訴’等表述錯誤,目前該案僅為一審判決,維爾康公司的生產、經營正常。”
  昨日,記者聯繫到了八年前我省關註該案第一人李銀生先生。八年前,正是李銀生先生在第一時間,以內參的形式,將該案情況報告給河北省政府的,並提出“建立產業安全應急響應機制刻不容緩”。河北省相關領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商務廳認真研究。
  如今,事隔八年,李銀生先生依然第一時間關註到這則新聞。“這個案子帶給中國很多值得認真回味和思考的教訓和經驗。”他認為,應該進一步完善產業安全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為河北企業提供有效的預警信息和指導,實現全省產業保護工作的前置化。  (原標題:在美反壟斷案中敗訴 華藥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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